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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请派人参加2008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的通知
来源:CAC中国联络处 发布时间:2008-02-19 16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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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附件2: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(CAC)会议选派人员报名表.doc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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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各成员单位;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农业专家组牵头单位、成员及所在单位;农业部有关司局及事业单位: 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(CAC)官方网站信息,2008年的CAC会议已基本确定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选派人员条件 1、业务能力强、熟悉议题、精通会议官方语言; 2、人员相对固定; 3、参加涉农委员会会议的,原则上从中国CAC农业专家组成员中选派; 4、根据外事部门要求,从2008年起,凡无明确议题任务的,不再派人参会。 二、组团和报名程序 1、凡参加CAC相关会议的,均由CAC中国联络处(农业部)以官方名义统一报名和组团参会。未经CAC中国联络处统一报名的,不得以中国代表团成员名义参会并发言; 2、参会人员出国费用及外汇额度由派员单位负责解决; 3、所有参会代表团成员应当全程与会,无故缺席者将向各部门通报; 4、农药残留委员会第40届会议和食品添加剂委员会第40届会议将于2008年4月分别在杭州和北京举行,参加这两个会议的中国代表团成员也应统一组团和报名。 三、报名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会议召开前2个月将选派人员报名表(见附件2)加盖公章后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。过期者原则不予补报。 如需了解CAC会议详情,请查阅CAC官方网站:www.codexalimentarius.net或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CAC中国联络处专栏:www.caqs.gov.cn/gjspfd/。各单位在CAC活动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与农业部市场司质量标准处联系。联系人:徐学万;电话:64193156;传真:64193315;E-mail:codex@agri.gov.cn。 附件1:2008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计划 附件2: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选派人员报名表 CAC中国联络处 (代章) 二○○八年二月十五日 抄送:农业部财务司、国际合作司 附件1: 2008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计划
注:若有变动,以CAC官方网站为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