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时事要闻 | 领导讲话 | 行政通知 | 标准公告 | 地方动态 | 国际动态 | 专家论坛 | 专题讲座 | 法律法规 | 政策文件
 
 

加拿大拟定甲螨酯最大残留限量
来源: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咨询点 发布时间:2008-02-21 11:33
        
  

  2008年1月8日,加拿大拟定甲螨酯最大残留限量。目前,根据食品药物法规(FDR),在加拿大官方公报评议后可依法制定最大残留限量。通过Bill C-28修改的食品药物法修正案(FDA),预计于2008年生效,将允许按照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(PCPA)合法地制定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,无须经过FDA法规的批准。

  本文件的目的是对所列的甲螨酯[Spiromesifen]的国内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评议,甲螨酯[Spiromesifen]包括BSN2060-enol及BSN 2060-4-hydroxymethyl代谢物,它们的最大残留限量在PCPA于2006年6月28日生效后由PMRA拟定。

  评议活动已在Bill C-28生效之前开始启动,以便本文件所列最大残留限量在FDA修改后被尽快合法制定。

  MRL(ppm)    未加工农产品(RAC)及/或加工产品

  12      叶类植物,不包括芸苔类Brassica (作物亚组4A)

  12      叶类芸苔植物(作物亚组5B)

  2.0      芸苔植物头与茎(作物亚组5A)

  2.0      草莓

  0.6      樱桃番茄

  0.6      番茄酱

  0.45     果类蔬菜(作物8组),不包括樱桃番茄

  0.2      黄瓜

  0.1      葫芦类蔬菜(作物9组),不包括黄瓜

  0.02     大田玉米

  0.02     块茎和球茎植物(作物1C组)

  MRL (ppm)   未加工农产品(RAC)及/或加工产品

  0.1     乳脂

  0.05     牛、山羊、马及绵羊脂肪及肉类副产品

  0.03     大麦

  0.03     甜菜根

  0.03     小麦

  0.01     牛、山羊、马及绵羊肉

  0.005     奶

  反馈我们
主办: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      承 办: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       电话:010-64195082 64194550 
yangmingsheng@agri.gov.cn      法律声明: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     京ICP备05067117号